強化對“一把手”管理監督
為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供有力制度支撐
2026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黨委(黨組)對下級黨組織“一把手”開展監督談話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以開展監督談話為切入點,著力強化黨委(黨組)對下級黨組織“一把手”的日常監督,對在新征程上持續健全黨內監督體系、以更高標準更實舉措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具有重要意義。
一、充分認識制定《辦法》的重要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要管黨,首先是黨委要管、黨委書記要管;強調必須用剛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健全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配套制度”。制定《辦法》,堅持“責”字當頭,加強黨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全鏈條規范對下級黨組織“一把手”開展監督談話工作,推動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完善黨內監督制度。
一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黨內監督特別是對“一把手”監督重要論述的具體行動。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加強黨內監督發表一系列重要論述,指出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保障;強調黨內監督要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指出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所管理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等等。習近平總書記這些重要論述,為各級黨組織履行黨內監督責任提供了根本遵循。《辦法》將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論述落實體現到黨委(黨組)對下級黨組織“一把手”開展監督談話的具體制度規范中,有利于推動黨內監督落到實處、見到實效,不斷增強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二是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全面從嚴治黨是各級黨組織的職責所在。《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對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及其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作出具體規定。《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要求,上級“一把手”要同下級“一把手”定期開展監督談話。實踐證明,上級對下級尤其是上級黨組織“一把手”對下級黨組織“一把手”的監督最管用、最有效。《辦法》落實主體責任規定等制度要求,通過開展監督談話,層層傳導壓力、級級落實責任,有利于推動各級黨委(黨組)敢于較真、勇于監督,把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真正擔當起來。
三是加強對“一把手”日常監督的有效途徑。“一把手”作為“關鍵少數”中的關鍵,是黨內監督的重中之重。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在加強對“一把手”日常監督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了新的成效。同時,從監督執紀情況看,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還存在盲點漏洞,部分“一把手”不擔當不作為不自律等問題依然突出。《辦法》總結實踐經驗做法,進一步做實對“一把手”的日常監督,聚焦其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和嚴格自律情況,該過問的過問、該提醒的提醒,讓“一把手”時刻感受到監督,真正做到守土盡責、規范用權。
二、準確把握《辦法》的主旨要義
《辦法》共20條,主要規定了適用范圍、談話方式、組織實施、要求步驟、監督保障等內容。我們要認真學習、深入領會《辦法》的主要內容和實踐要求。
(一)精準界定談話適用范圍。《辦法》把準監督談話在黨內監督體系中的職能定位,對監督談話誰來談、與誰談、談什么作出明確規定。一是規范談話主體。《辦法》嚴格依據主體責任規定,將監督談話的主體規定為“地方黨委和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設立的黨組(黨委)”,并明確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黨的基層組織等參照執行,這有利于形成各級各類黨組織同向發力、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確談話對象。《辦法》堅持突出重點,將談話對象明確為“下級黨委(黨組)、單位黨組織‘一把手’”,彰顯我們黨持續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的如磐意志和堅定決心。三是厘清談話內容。《辦法》將監督談話界定為黨委(黨組)在日常監督工作中開展的談話,并將談話內容明確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和“嚴格自律情況”,對下級黨組織“一把手”既壓責任又嚴自律,推動監督防線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二)科學設計談話方式。《辦法》規定的監督談話包括定期談話和及時談話,構建起常態化加靶向化的監督談話機制,做到常態防與及時糾并舉,確保全覆蓋、見實效。一是強調定期談話全覆蓋。《辦法》明確提出,地方黨委在一屆任期內、黨組(黨委)在批準其設立的黨組織一屆任期內,應當做到對下一級黨組織“一把手”定期談話全覆蓋,這有助于發揮定期談話的日常教育、警示和督促作用。二是明確及時談話具體情形。《辦法》圍繞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嚴格自律兩個方面問題,根據問題發現途徑和行為后果程度,具體規定了“一把手”存在五種情形之一的,就應當及時開展談話,做到早發現、早糾偏。三是突出上級“一把手”抓下級“一把手”。《辦法》在規定談話人為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的基礎上,特別針對市、縣、鄉黨委書記這些“關鍵少數”,進一步明確應當由上一級黨委書記負責對其開展定期談話,從而形成“書記抓、抓書記”的工作格局,更好帶動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職責范圍內的管黨治黨責任。
(三)全面壓實談話實施責任。《辦法》堅持責任上全鏈條,對監督談話具體組織實施工作作出細化規定,明確任務分工,壓實各方責任。一是明確辦公廳(室)統籌協調職責。根據《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等規定,黨委辦公廳(室)是黨委的綜合部門,負有推動黨委決策部署落實、按照黨委要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工作、承擔黨委運行保障具體事務等重要職責,《辦法》據此規定地方黨委的監督談話工作由辦公廳(室)負責組織。同時,考慮到黨組一般不設立工作機構,《辦法》還規定黨組(黨委)的監督談話工作由履行辦公廳(室)職責的部門負責組織,從而有效發揮相關部門的牽頭抓總作用。二是規定相關單位配合職責。監督談話涉及管黨治黨方方面面,需要各方協作配合。《辦法》明確要求紀律檢查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宣傳部門、巡視巡察機構以及審計機關等相關單位立足職能職責,積極配合做好監督談話工作。配合方式涵蓋提出被談話人人選建議、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協同參與談話等關鍵環節,貫穿監督談話全過程,確保監督談話深入、有效。
(四)全流程規范談話步驟。《辦法》堅持系統觀念,著力構建“談前準備、談中推進、談后整改”的工作閉環。一是做足談話準備。監督談話不同于一般性的談心溝通,準備工作是否充分直接決定談話質效。《辦法》專列一條,對定期談話和及時談話的準備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以杜絕泛泛而談,避免談話“空對空”。二是細化談話步驟。監督談話政治性強,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具體實踐,應當程序規范、氛圍莊重。《辦法》明確開展定期談話的五項具體步驟,特別是規定談話人要通報有關情況、嚴肅指出問題,并向被談話人提出整改要求,就是要以規范的談話形式、嚴格的步驟要求,推動談話人發揚斗爭精神,敢于直面問題、動真碰硬。三是明確整改責任。談話整改是監督談話從提醒警示轉向解決問題的關鍵環節。《辦法》對監督談話后的整改主體、整改時限、整改措施等作出了明確規定,還規定對落實整改要求不到位,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甚至頂風違紀的被談話人,應當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堅決防止一談了之、整改缺位。
(五)有效強化談話監督保障。《辦法》對監督談話的落實、保障、監督機制分別作出明確規定,推動監督談話工作落地見效。一是建立落實機制。《辦法》明確,黨委(黨組)在制定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和年度任務安排時,應當體現開展監督談話的內容,確保監督談話年度有計劃、實施有方案。二是建立保障機制。《辦法》規定,上級黨組織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等相關考核工作中,應當了解下級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開展監督談話工作的情況,以進一步發揮考核的激勵保障作用。三是建立監督機制。《辦法》要求,上級黨組織在對下級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中,應當注意發現和推動解決監督談話工作存在的問題。同時,規定紀律檢查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把黨委(黨組)開展監督談話情況、被談話人整改情況納入日常監督,以有力有效監督確保《辦法》在落實中不走樣、不變通。
三、切實抓好《辦法》的貫徹執行
制度一經形成,就要嚴格遵守。今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指出,要著力提高制度執行力,增強剛性約束;強調“一把手”要帶頭執行制度。《辦法》是加強對下級黨組織“一把手”監督的鐵規矩、硬杠杠,必須不折不扣執行到位。
黨委(黨組)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抓好《辦法》的貫徹實施。要加強《辦法》宣傳教育,促進黨員領導干部學深學透、入腦入心。要在全覆蓋上下功夫,抓緊抓實監督談話的計劃、分工、時限,切實做到應談盡談、不落一人;要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上下功夫,堅持有問題就及時談,談就談深談透,切實防范小問題拖成大問題;要在求實效上下功夫,做足談的功課,切實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推動嚴于律己、嚴負其責、嚴管所轄要求落到實處。黨委(黨組)“一把手”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職責,對監督談話工作親自抓、帶頭談。黨的工作機關既要做好本單位監督談話工作,也要立足職能承擔好同級黨委開展監督談話工作時的組織、配合等各項任務。
紀律檢查機關要強化政治擔當,立足職責協助做好監督談話工作。要緊密結合信訪舉報、線索處置、審查調查等情況,負責任地向黨委(黨組)提出被談話人人選建議,積極協助黨委(黨組)高質量開展監督談話。要在監督檢查等工作中加強對監督談話情況的了解掌握和提醒督促,推動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貫通協同、一貫到底。要學在前、做表率,模范開展監督談話工作,著力鍛造忠誠干凈擔當、敢于善于斗爭的紀檢監察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