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案件承辦部門介紹案件查辦基本情況,案件審理室提出意見,之后大家對案件進行討論”“該同志違紀問題輕微,且認錯態度較好,并及時主動上繳違紀所得,未造成嚴重后果和影響,建議從輕處理”“該問題線索屬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轉辦件,要對是否涉嫌充當‘保護傘’問題認真核查,建議退回案件承辦部門補充調查”……
日前,松原市紀委監委召開審理專題會議,就疑難、復雜、意見分歧較大以及擬給予從重、加重或從輕、減輕、免予黨紀政務處分的案件,專門安排時間,集中進行討論,確保案件在最終處理前嚴格依紀依法,經得起推敲。審理專題會議由市紀委監委相關領導,案件審理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承辦部門負責人參加,必要時邀請派駐和巡察機構負責人參加。案件承辦部門負責介紹案件查辦情況和擬處理意見,案件審理室提出審核意見,參會人員圍繞相關證據、事實、量紀等問題逐一發表意見,最后形成集體意見,再提交市紀委常委會討論,進一步規范了集體研究案件工作。
“在紀委常委會之前增開這樣一個會議,實際上是又多了一道把關關口,能夠使研究案件的時間更充足,集體討論更充分。”“通過參加審理專題會議,在審查調查中更注重了證據的質量和程序的規范”“邀請派駐和巡察同志參會,能夠進一步了解被審查調查人所在單位的政治生態情況,有助于更精準提出處理意見,也體現了四個監督的融合”。幾名案件承辦部門的負責同志說出了自己的體會。
審理專題會議自召開以來,共要求案件承辦部門補證25件、退回重新調查2件、改變定性4件。對涉及掃黑除惡、脫貧攻堅、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以及疫情防控工作中違紀違法問題重點研究,保持懲治的力度和節奏,確保專項工作高質高效;圍繞落實《吉林省紀檢監察機關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嚴格審慎依法作出決定;處理違紀違法問題時,統籌考慮同類案件處理情況,并按照《吉林省紀檢監察機關關于精準運用“四種形態”的指導意見》要求,綜合研判,精準量紀,努力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通過一段時間實踐,大家普遍感到,案件討論的時間越來越短、分歧越來越小、問題也越來越少。”該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負責人表示,“今后,我們還將充分利用審理專題會議優勢,進一步加大案件審理把關力度,做到敢于說‘不’、善于說‘不’,精準運用‘四種形態’,確保案件高質量,力爭辦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 (閆磊)